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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然也不觉得十分累,三小时过去后何勋并没有叫醒睡得很熟的陆嚣,而是又坚持了两个多小时,可以说非常的疼爱他了。凌晨四点多时,何勋把孩子叫醒了。陆嚣睁眼瞬间才想起没替换,惭愧得无地自容:“对不起,我就这么睡过去了,要不哥哥再休息一下吧……”何勋摆摆手,这算什么啊,以前他还通宵达旦不吃不喝地玩网络游戏,比现在辛苦多了==何况这具身体年轻,熬夜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“走吧,我们出发。”此时李林宝还没醒来,他靠在自己的行李上,披着一张大喜被子,可笑,却又宛若红花中的精灵。此形容怪恶心的,不过没妨碍何勋很是欣赏了一番。何勋本意直接走,谁知陆嚣突然孩子气地把李林宝叫醒:“喂!”李林宝睡眼惺忪地起来,神色还很迷茫,直到认出他们,声音带着初醒的沙哑问:“早上好,你们睡得好吗?”“我们要走了,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。”陆嚣恶声恶气道。何勋惊讶地看着他,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还肯带人。李林宝摇摇头:“我还没睡够呢。”陆嚣眯起眼:“你……”“你们是担心我吗?没关系的,我带够五天的干粮,还有一些药草没采到,我得多采点带回去才行,你们先走吧。”李林宝感激地笑了笑,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们,打了个哈欠躺下来继续睡。这家伙真是心大!俩人于是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。一段距离后,何勋问:“你怎么想带他走?”陆嚣哼道:“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,万一遇上兔虫肯定完蛋,跟着我们起码安全。”何勋噗嗤一声笑道:“知道了救世主,不过我看他不需要我们保护,他应该是个异能者。”想了想又严谨道,“就算不是异能者,可能也有其他本事,也许会配制什么驱虫药。”毕竟李林宝是药剂师,敢在外面采药几天的肯定有两把刷子。陆嚣没吭声,有点后悔刚才没用异能捏捏李林宝,他现在对自己以外的变异人都充满了好奇。“我还没问你呢,刚才怎么要带他走?”何勋纳闷道,他都没想着要带上李林宝呢。陆嚣目光清澈而纯粹,低声道:“你说过的,我以后要保护很多人,他不也是很多人中的一人吗?以后太远了,不如从现在做起。”何勋心里一动,渐渐感到一股莫大的欣慰。不愧是历史上造福过许多百姓的伟人,尽管因为异能而时不时暴走,但本性终究是善良的,小小年纪就知道心怀天下了。或许他不做什么干预,陆嚣也不会泯灭人性变成杀人狂魔,最多体内淤积的黑暗情绪积压至最高点才爆发,与历史完全衔接起来罢了。何勋很有哲理性地冒出一个想法:历史到底是可不可逆的呢?不可逆,那就是他放任陆嚣完全不管,他最终还是成为伟人,并且结局自爆屠城;可逆的话结局就多种多样了,比如药水抑制了他的负面情绪,他喜乐安稳地过了一世,至于军功什么的,也许有,也许没有……哎哎,太不可说,何勋甩了甩头,禁止自己发散思维。不管怎么样,陆嚣现在还是个未成年人,他领养的!他受不了陆嚣青涩的脸蛋浮现那种吓人的表情,还是老老实实给他调理吧。哪怕陆嚣不再是伟人,对人类史也不会有太大变化,顶多是文明再倒退几百年,终究会搞死那些烦人的虫族的。他们逐渐远离李林宝所在的小树林,走了两个小时,天终于有了点亮度。接着这点光辉,何勋不经意间观察到陆嚣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,毫无血色,而且呼吸声比平时要大一些。“你怎么了?”何勋的爪子伸过去晃了晃。陆嚣脚下没停,但神情有些恍惚:“何勋哥哥。我好像又饿了,低血糖了吧,我能喝口水吗……”何勋让他站好,仔仔细细地盯着他惨败的小脸,然后探了探额,没发烧,又捏了捏他前胸后背,当视线下移至他双腿上的泥泞时,猛地想到了什么。“艹!”何勋低咒一声,不由分说地扒拉下他的裤子。“勋哥哥?”陆嚣莫名其妙又挺羞耻地起腿,脸都透了点粉。何勋却没心思理解他的害羞,严肃又飞快地把他裤子扒拉到脚踝处,只见他白皙光滑、结实紧致的大腿肌上,趴着一个小玩意儿。那是一只拇指盖大的蜗牛,壳是磨砂半透明的白色,露出来的头部和触角却是粉色的,它的口器紧紧贴着陆嚣的腿部皮肤,源源不断的鲜血正从连接处进入它半透明的身体里。这么个小玩意儿,也不知道吸了多少血,犹不餍足,裸.露在外的rou体正随着它的动作一鼓一鼓搏动着。何勋卧槽一声,直接伸手一抓,猛地把它从陆嚣腿上拔了起来。口器分离那刹那,陆嚣疼得脸色煞白。结果那蜗牛在抛向半空,头上一长一短两对触角弹了弹,似乎被打搅进餐而勃然大怒地拉长几许,最离奇的是,在落地瞬间,它砰地一声突然涨大了无数倍!-它一下子状如大象,重重跌在地上,它的壳像幢小房子似的,触角变得又粗又硬,像愤怒的公牛一般在空气中胡乱顶撞。陆嚣震惊道: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“吸血蜗牛!变异大蚂蟥和红蜗牛的后代,数量非常稀少,属于星际一级保护动物!”何勋一边回话,一边顺手把他穿好裤子,而后立即转过身,抽出鞭子,冷笑道,“它要发火了。“吸血蜗牛在原地团团转了几圈,它的眼睛已退化,基本上可以说没有视力可言,但那双触角像天线一样四处搜索,没多久就锁定了陆嚣——它刚才吸食过这个人类的鲜血,非常美味。它张开了自己硕大的口,竟然整个口腔内壁满满都是那种针管式中空的小牙齿,密密麻麻的令人头皮发麻,然后头一伸,就往陆嚣的方向飞速拉长,一副急不可耐再次吸食的模样。陆嚣还未出手,何勋的鞭子已经狠狠甩了过来,不偏不倚就抽在了那对触角上。触角是吸血蜗牛赖以感知环境的重要部分,布满了神经节,因此鞭子带起的风还没刮过来它就感知到攻击。但蜗牛到底是蜗牛,尽管块头大了不少,预知危险的第一个本能还是缩进壳子里,然而在它完全缩回去以前,何勋把辫子一拐,鞭身的倒刺把蜗牛那对长触角勾住了。这个大家伙疼得四处乱跑,它半透明的柔软rou身像波浪一样摆动。何勋被它甩动的力量拖得几乎飞起来,陆嚣一急,想过去把他身体稳住,却听他大声道:“别管我!你先把它两对触角都砍了!”说着,一脚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