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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手(完结章)

    

先手(完结章)



    项维青收拾行李的时候,最在意的是一抽屉的金属武器。

    她将各种微型枪支拆成零件,装进雨伞、口红和墨镜腿里携带,同时没忘记窗台上的郁金香。

    抵达泰国的时候,项湿热的空气差点让她喘不上气来,维青不得不脱掉藕粉色的Burberry风衣,露出花花绿绿的衬衫短袖。

    清晨六点多,已有穿着袈裟的和尚在接受布施。项维青没有这个打算,她不想脱掉脚上的难脱的高帮帆布鞋,也不想接触什么慈悲与安宁。最后终于在乘了几趟车后,来到了十年前牧德的藏身居所。

    房子是独立的一栋,门口堆了两辆破损的自行车。

    项维青用从花盆里掏出来的钥匙打开了门,她一手搭着风衣,一手抱着郁金香,背上背着一个旅行包,挤过狭小的门框进了屋。

    这个房间有明显的居住痕迹,和记忆里相比没有变化太多——拥挤的客厅,无法工作的电视机,硬邦邦的白色床头,充满华人气息的调味料……

    而真正翻天覆地的,是卧室——

    照片贴了满墙,连天花板都无从幸免,像修格斯全身的眼睛,记录了某个人,对,一定是某个人,十年来的一举一动!这里俨然是一个恋童癖或者连环杀手的工作室。

    照片上有狼藉的杀人现场和某些莫名其妙的物品,它们按时间轴错落有致地排列,巧妙地绕过床头柜上的苏格兰乐队,每一个成员都是小丑脸。

    时间轴的最初是牧德,他是陈亦权的最后一位亲信,十八岁的项维青一直追杀他到泰国。

    照片里他仰面躺在浴缸里,那时他差不多五十五岁,脸蛋保养得很好,额上的弹孔是致命伤,虽破坏了面部整体美感,却不过于狼狈。

    而下一张照片上是一支抽剩下的烟,她青春期的时候喜欢这个牌子,项英虑讨厌用烟草寻求镇定的杀手,所以她只能偶尔为之。

    项维青仿佛回到了那个血腥、湿润、空洞的成年之时。日头当空,她推开每一间房门,像逛古玩店一样随意,直到在浴缸里看到了正在翻阅旧杂志的牧德,顺手打死了他。

    那个年纪的每一声枪响,都像打地鼠一样迅速,生命的消逝像气球爆炸一样,吵闹且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她点了一支烟,干燥的嘴唇摩挲着烟尾,雾气流淌在每一道唇纹之间,同时瞥见了最里面卧室门口的一双童鞋。

    那时她看什么都不顺眼,牧德在浴室留下的血迹,卧室里乱七八糟的床铺,和翻箱倒柜的痕迹……亏得后来她清理了洗手池,才显得没那么糟糕。

    和在婚房时一样,卧室里的苏格兰乐队引起了她的注意。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,她都会修理断了胳膊的鼓手,将它重新放安回底座。然后,岔开腿,垫着脚尖蹲下,怀着突如其来的玩乐心态,一把掀开了荡悠悠的床单。

    烟夹在手里,手搭在膝头,她看到了床底下幼年时牧嚣,那是她们的初见,可她没能记住他,唯一留下的,只是懵懂的恻隐之心。

    她没有像在约翰·艾什的别墅那样躲闪他,也没有像在夜店时那样想和他大干一场,她只是笑着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,然后把床单盖回来,踩灭了手里的烟。

    十年后的项维青也蹲在地上,她叉着腿,垫着脚尖,恰如彼时。而十年前的半截烟,此时正躺在床底下。

    项维青突然明白了很多事,她仿佛看到了在她走后,一只纤瘦的手从床底伸出,如同蟾蜍迅捷的舌头,一把卷走了那截未灭的烟头。

    或许它后来又被重新点燃,在大腿内侧烫出一个粗糙的疤,再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健身房的地板上和荷兰人的鼻孔里。

    烫上已逐渐不能满足他,他开始穿孔,耳骨,嘴唇,生殖器……那种火辣辣的感觉,恰如烟头的亲吻,而项维青给的最后一记穿孔,便是射过他肩头的子弹。

    他与Gas有着同样的遗憾——未能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,因此,在浴室传来的沉闷枪响,成了那个孩子神奇的性启蒙,让他展开了一场残酷的、针对项维青的报复行动。

    一切都始于一场遗憾的一见钟情。

    满墙的照片里没有一张是她,却全都是她。

    她杀过的人,她抽过的烟,她用过的枪,她制造的现场……

    从始至终,项维青必须承认,她的内心在还未成型时就已经凋敝,而牧嚣却在八岁时便已拥有了独立的人格。

    将花盆放置在了卧室的窗台上,这里气候温暖,用不了多久就会绽放。什么颜色,什么味道,都是给她的惊喜。

    她喜欢惊喜。她期待惊喜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周三是上班族一周中最具希望的一天。

    一周已过半,无论是庆幸煎熬的过去,还是展望未来的假期,都是值得高兴的事。

    项维青没有固定工作。有时她会接点修水管电器的私活赚些外快,由于曾经的职业性质,她熟练掌握了多门语言,在异国他乡也过得自在。

    项英虑没有对她赶尽杀绝,拿大学时期老情人做威胁的幼稚戏码,根本不足以掣肘项英虑,她能活到现在,也算仰仗了jiejie的疼惜。

    将钳子放进工具箱,站起来将它跨到肩上。她才为一家人修理了厨房的水管,找到了女主人掉落在下水道的戒指。

    身穿牛仔背带裤,头发全部扎起,手上尽是黑色的污泥,如此走过炎热的小巷,右手挡过迎面而来的热带植物,街上飞驰而过的小摩托,影子能连成一抹油彩。

    这就是她的普通的生活,她身处其中,等待着那个不知何时会来的静电,和不知何时会开的花。

    回到家,将自己清洗干净,套上白色老虎深蓝底纹的和风睡袍,躺在客厅的竹躺椅上。

    她的右手边的窗台正摆着那盆郁金香,四个花苞都已成形,再过一阵便会上色。

    头发顺着躺椅滴水,项维青望着颓败的天花板出神。她恰好有点困,想闭上眼来一次闲适的小憩。

    恍惚之间,她仿佛在绿色的花苞上看到了一个抖动的红点,紧接炸裂开来,子弹与花瓣尖利的剐蹭,拔苗助长似地令它怒放!

    项维青以闪电般的速度闪身。她躲进房间,从抽屉里拿出她的微型手枪,上膛准备一气呵成。

    才做了几天的普通人呢?项维青记不清。只知道听不见死亡鸣叫的日子里,她好似从未真的活过。

    后脑磕了磕身后的墙壁,她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,仅有几下,却足以让她识别对手。

    是尖啸的夕阳,也是宁静的大海。

    是死亡,也是生命。

    三百二十米之外,仓库屋顶。

    狙击手腕上挂着一串泛黄的念珠,唇环反射出微笑的光芒。他仿佛一只极有耐心的猎豹,在防水布下蛰伏了一个夜晚。

    今晚该吃什么呢?希望不要是带血的牛排。

    他思考着,收起了手中的特种狙击步枪,迈着愉快的步伐,满怀期待地向残阳走去。

    -全文完-

    还有个彩蛋